欢迎来到陕西方圆优盛化工有限公司官网 !
联系我们   |   收藏网站   |   设为首页
利益共享  诚信务实
咨询热线(24小时)
029-34203111
网站首页HOME 公司简介ABOUT 资质荣誉HONOR 新闻动态NEWS 产品展示PRODUCT 环境设备EQUIPMENT 在线订购ORDRES 访客留言MESSAGE 联系我们CONTACT
在线客服
扫一扫加关注 扫一扫加关注
咨询热线:
029-34203111
网站首页 >> 新闻动态 >> 详细内容
陕西省将出台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
发表时间:〖2021/4/25〗    浏览次数:〖873

       4月25日,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示了《陕西省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(试行)》。

陕西省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(试行)

       一、严禁新建涉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、应急管理部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》(第一批)》、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、设备目录(2016年)》和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(2015年第一批)》淘汰类、禁止类、限制类的化工项目。

       二、新建涉及化工工艺的化工项目须进入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,化工园区内严禁建设与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无关的项目。

       三、化工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应当来源合法、可靠。从省外引入的精细化工项目与原企业生产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的,应当通过设区市以上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。

       四、严禁新(扩)建生产光气、氯气、氨气、硫化氢等有毒气体,氰化钠、氰化钾、氰化氢等剧毒化学品,硝酸铵、硝基胍、氯酸铵、氯酸钠、氯酸钾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,涉及间歇、半间歇法硝化反应的建设项目。

       五、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的间歇、半间歇反应的精细化工项目,应在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前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;其中涉及氯化、氟化、重氮化、过氧化等高危工艺的,应完成生产工艺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。禁止建设使用反应釜的硝化反应化工项目。禁止建设经安全风险评估确定为工艺危险度4级以上的项目。

       六、化工项目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,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、紧急停车系统、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、视频监控系统,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。涉及硝化、氯化、氟化、重氮化、过氧化等五类高危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,必须具备全流程自动化控制。

       七、各设区市可按照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和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》要求,在不低于前七条安全准入规定的前提下,结合实际细化明确所属化工园区禁止和限制的化工产品、生产规模、工艺、设备等。

       八、涉及“两重点一重大”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,由设区市以上核准、备案机关按职责分工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施项目联合审查。

上一条信息: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
下一条信息:国资委明确三类企业改革发展主攻方向
咨询热线(24小时)
029-34203111
地址: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五里铺工业园区
邮箱:fyyshg@fyyshg.com
网址:http://www.fyyshg.com
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信息,为您答疑解惑。
陕西方圆优盛化工有限公司 © 2021-2022   版权所有   技术支持:万企互联   企业邮箱登录